“生物+”国际青年科技作品展评大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生物科技包括生物、农业、食品、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关系人类社会进步的关键学科。“生物+”国际青年科技作品展评大会由浙江省生物工程学会、浙江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与浙江佰傲嘉公益基金会(筹)联合发起,是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一项具有前瞻性和群众性的生物科技活动,每一年举办一届,首届大会将于2021年10月底前后在杭州举行。

第二条大会目标以培养大学生生物科技领域内的自主创新意识、提升创造和运用生命科学前沿知识的能力、造就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宗旨。以期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面向应用加强创新、创业思维,鼓励和支持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参会团队通过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报参会作品,有条件的团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初步的商业化探索;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由组委会聘请创新裁判对参会作品的创新性和理论可行性进行创新评估,同时由创业裁判从应用角度以及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方面对作品进行创业评估,综合两方面的评分评选出创新性和应用性俱佳的优秀作品,给予单项最高10万元奖励;最终作品和成果将在大会进行现场展示和交流,并面向公众对项目和相关技术进行科普。

在符合大会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大会将设立专项奖,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作为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系列活动,“生物+”国际青年科技作品展评大会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温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浙江省生物工程学会、浙江工业大学及浙江佰傲嘉公益基金会(筹)共同发起主办,佰傲嘉(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委会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第五条大会设立组织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1.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大会活动,并对学术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具体工作包括:制订大会章程,筹集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议决其它应由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至二名,副主任若干名。

2.大会设立以生物科技领域内诺贝尔奖级科学家领衔的国际学术委员会,主要成员包括生命科技领域内的资深院士及一线科学家,并对组织委员会提供咨询和学术建议,主要负责确定大会评审规则,对参会项目进行伦理及学术规范,指导裁判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分。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监管设立安全与伦理委员会及规则与裁判委员会:

1.学术委员会与组织委员会共同设立安全与伦理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监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生物安全与伦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安全与伦理规范细则并对参会作品进行合规审查与判定;

2.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由组委会聘请专业领域内的学者和企业家组成规则与裁判委员会。规则与裁判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在本章程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并审看参会作品,与作者进行问辩,最终确定参会作品获奖名次。

第三章参会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七条凡在摘要提交截止日期以前正式报名并提交中英文标题及摘要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本科生均可参会,具体参会报名细节可参考报名细则及参会作品提交细则。

第八条参会形式:以项目组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团队形式参会。对于跨校组队参会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所申报项目需自觉遵守科研诚信,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将立即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

第九条知识产权规范:对于已发表的论文或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论文全文及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书面授权或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条参会作品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伦理规范,涉及特殊实验材料的项目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许可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于医药卫生相关科研项目中,所有涉及人体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开展前,须先通过团队所在学校(科研院所)组织的伦理审查立项。

第四章展览、交流、孵化

第十一条大会组织委员会将在决会阶段以评审大会的形式,提供现场面对面交流、展示机会,并配合举办高峰论坛,组织参会队伍与一线科学家零距离讨论项目及生物科技的前沿进展。

第十二条组织委员会将优先协调感兴趣的企业参与优秀项目的孵化及产业化推进。成果产权及未来权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组织委员会将结集出版大会获奖作品介绍及评委评语。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会将适时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强与有关方面特别是创业投资公司、金融机构等方面的合作,为高校学生通过参与大会实现创业提供支持。

第五章奖励

第十四条规则与裁判委员会会同安全与伦理委员会将对各报送的参会作品进行复审,评出优秀作品进入展评大会峰会。大会设特等奖、特等入围奖、金奖、银奖、铜奖及单项奖若干,各组参会作品获奖原则上不累加。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准则,全国评审委员会将在大会阶段,针对参会作品实行统一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后,评审出特等奖、特等入围奖、金奖、银奖、铜奖,最后依据不同的打分区块成绩及相应规则评审出各单项奖。

(特别声明:考虑到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严峻,中国大陆地区采取非常严格的出入境管控措施,境外裁判及参赛队伍线下来华参会极为困难,因此,首届“生物+”国际青年科技作品展评大会评奖部分仅接受来自中国大陆地区队伍参评。)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以符合本章程有关规定为前提,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委员会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各专项奖。

第十六条大会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申诉期。若收到申诉,规则与裁判委员会将进行深入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同时,大会组织委员会将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www.bioplus.org.cn为“生物+”国际青年科技作品展评大会官方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佰傲嘉(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和维护。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组织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主办单位及组织委员会有权负责最终解释和修订。